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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 2014-02-24 22:12:34 | 貴州省 土建 | 2184查看 6回答
關(guān)于調(diào)整投標單價的問題
一工程中標通知書已發(fā)出,但代建單位提出,要求簽訂合同時補充說明:1、投標報價若存在某些清單項的報價高于定額組價的15%,則被視為不平衡報價需要按定額重新組價。2、清單工程量超過±10%,則按定額重新組價。請問以上兩點是否符合規(guī)定,希望能給出國家及地方的相關(guān)的文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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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是違反招投標法的,這種要求一定要寫在招標文件,否則就不能拿來做判定是否不平衡報價的依據(jù)。另外中標書發(fā)出,即為要約生成,雖然沒簽合同,中標價即為合同價,但是不能提出違背招投標實質(zhì)性的條款。不合法而不在于施工方是否同意。第二條可以在合同協(xié)商時商議,這個符合合同和清單有關(guān)條款的規(guī)定,只要雙方同意是合法的。
2014-02-27 15: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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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中標通知書已發(fā)出,但代建單位提出,要求簽訂合同時補充說明:1、投標報價若存在某些清單項的報價高于定額組價的15%,則被視為不平衡報價需要按定額重新組價。2、清單工程量超過±10%,則按定額重新組價。請問以上兩點是否符合規(guī)定,希望能給出國家及地方的相關(guān)的文件,謝謝!
招標文件的合同范本里沒有不能隨意添加。
2014-02-25 07: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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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協(xié)議是可以補簽的:
個人認為第一點完合不合理 “1、投標報價若存在某些清單項的報價高于定額組價的15%,則被視為不平衡報價需要按定額重新組價?!贝蟛糠智鍐味紩哂诙~組價的,而且你的報價是經(jīng)過評標委員會專家確認的,這有點苛刻,應(yīng)該尊重事實。 況且條件也不對等,高于15%就重調(diào),那低于15%的呢,施工方可不可以重新組價算高點呢。
個人認為第二點是可以接受的。
2014-02-25 08: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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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要求不違反招投標法,但不太合理,因為這兩條只約束了施工方而未約束甲方
應(yīng)該修改為:1.高于15%重新組價,那報價低于15%呢?也應(yīng)該重新組價
2.對于第二條我們這一般的合同是這樣約束的:工程量變大超10%要加錢時,綜合單價乘以0.9,;工程量變小超10%要扣錢時,綜合單價同樣乘以0.9,這樣甲乙雙方才公平
2014-02-25 08: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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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標通知書已發(fā)出,但代建單位提出,要求簽訂合同時補充說明:1、投標報價若存在某些清單項的報價高于定額組價的15%,則被視為不平衡報價需要按定額重新組價。2、清單工程量超過±10%,則按定額重新組價。以上兩點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看雙方是否同意,只要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條款并在在合同中明確就是合法的。國家及地方的相關(guān)的文件并不限制上述條款的應(yīng)用。
2014-02-25 05: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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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符合清單結(jié)算法的,合同有效的。
2014-02-25 06: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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