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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陽 2025-08-15 11:41:47 | 江蘇省 土建 | 31查看 2回答
江蘇腳手架
江蘇定額腳手架工程:
1、單位工程在執(zhí)行綜合腳手架時,遇到下列情況應(yīng)另列項目計算,不再計算超過20m腳手架材料增加費
層高超過3.6m的鋼筋混凝土框架柱、梁、墻混凝土澆搗腳手架按單項定額規(guī)定計算
超高腳手架材料增加費中綜合腳手架 其中一條:
檐高超過20m的且層高超過3.6m,每增高0.1m按增高1m比例換算,(不足0.1m按0.1m計算)按相應(yīng)項目執(zhí)行
這前面一條說計算澆搗腳手架,不再計算超過20m腳手架材料增加費,后面一條又說超過3.6m又可以計算超高20m腳手架材料增加費,這兩條是否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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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條并不矛盾,而是針對不同的腳手架項目和不同的計算前提。理解的關(guān)鍵在于區(qū)分:
“另列項目計算”的腳手架: 指的是單項腳手架(這里是針對具體構(gòu)件-柱、梁、墻的混凝土澆搗腳手架)。
“超過20m腳手架材料增加費”: 指的是綜合腳手架定額的超高附加費(材料增加費)。
“不再計算”: 特指在計算了該單項腳手架的部位,該部位對應(yīng)的綜合腳手架超高費不再計算。
2025-08-15 13: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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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提交 2025-08-15 14:33:44 最近修改2025-08-15 14:37:51 (修改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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