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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林yu 2010-12-16 15:57:11 | 江蘇省 其他專業(yè) | 3775查看 2回答
因設計變更照成定額工程量增加而清單工程量不變的清單計價結算方法
合同摘要: 1、結算按固定綜合單價法 2、結算工程量確定按2008清單計價規(guī)范 變更部位及內容 門頭廣告牌原設計為底寬200,高1500,現(xiàn)更改為底寬650,高1700 問題: 1、如按原綜合單價執(zhí)行,工程量按清單量結算,增加部分損失較大,如何彌補 2、如果重新組價按以前組價方式,甲方不一定回統(tǒng)一按以前的定額項,用其他定額項,組價較低,損失更大 3、決算以按監(jiān)理簽證工程量上報(按得是展開面積)。 4、為政府工程 請問各位高手這種情形如何解決更好。問題補充:報價時,定額量直接按清單量組價的,只是定額項目是按12-220執(zhí)行的,有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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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應該是工程量的增減按實際的去計算工程量,單價在原投標清單中相同或相近的執(zhí)行,原清單中沒有相同或相近的時才可以重新組價報甲方同意后執(zhí)行 如原清單工程量為200平米,現(xiàn)實際工程量為300平米,只計算增加的100平米,然后乘以原清單中的綜合單價就可以了 1、如果是名稱沒有變化但工程做法及內容變更了,從而引起組價內容的變化,是可以按實際的做法進行重新組價的,
2010-12-16 16: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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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規(guī)范規(guī)定工程量超過一定比例是可以重新組價的。 你可以找其它理由將價格調高,比如因設計變更造成原材料不能用等等。
2010-12-16 16: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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